太阳集团tyc151全体师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化解疫情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有关安排,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现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活动事宜安排如下;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底,学院停止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活动;
2.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可采取视频、在线等方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3. 4月起至疫情结束前,如必须举办现场讲座及会议,需提交具备针对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术讲座及会议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防控物质保障。符合上述条件后,举办人按以下方式进行线上报批审核:举办人向所在学院报送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学术情况、参与人员近期健康情况,活动主要内容等信息,学院党政负责人除对人员、内容进行常规把关外,应重点排查:参与人员近期活动行程、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自身身体健康情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两周内是否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是否有与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等。学院应做好登记备案。对参与人员健康情况了解不充分,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不到位的,不予批准举办。经学院审核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举办。讲座、会议活动中有校外人员参与的,需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尽量减少一切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4.疫情防控期间,不鼓励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如必须参加,应以线上方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后报科研处备案,科研处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出行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各项防护工作。教师返程后,应主动向学院报告,并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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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