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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151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会议、讲座、论坛等 科研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

太阳集团tyc151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会议、讲座、论坛等

科研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了促进太阳集团tyc151学术会议、讲座、论坛的发展进步,严格执行学校的“一会一报”等学术活动审批审查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阵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范围

(一) 学校和学院(中心)主(承)办或与外单位共同举办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二) 邀请校外专家来校或本校教师在校内举办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等。

二、学术会议审批程序

(一)学院(中心)层面主办的国内学术会议。学院应填写《太阳集团tyc151举办学术活动登记表(学术会议类)》, 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至少提前1个月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和备案。

(二)国际会议须按照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相关规定,提前1年履行预申报和申报程序,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与科研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三)学院与其他单位在校外合办的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均须事前至少1周报科研处审核备案。

三、学术讲座审批程序

(一) 邀请校外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的,会议负责人或邀请人应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把关,并填写《太阳集团tyc151举办学术活动登记表(学术讲座、论坛、沙龙类》或光华讲坛申报信息表,提前1个月把相关申请表格和经费申请需求报给科研干事申请表格由分管院长和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前7个工作日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经费报批经由各所所长和学院联席会讨论决定

(二) 国内学术讲座由科研处审批。

(三) 涉外讲座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科研处共同审批。

(四) 涉及邀请外国使领馆人员、外国使领馆推荐人员、台湾籍人员需提前1个月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起申报审批。

(五 )我院教师到校外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等,填写 《太阳集团tyc151参加校外学术活动备案登记表》,并报科研处备案。

四、审核机制

(一)成立科研活动审核小组,由执行院长易敏利、副院长邹红牵头,意识形态内容由分党委书记文洪毅把关,科研干事彭妍青具体落实。

(二)邀请人需向学院报备被邀请人的个人信息,学术背景,所属单位等材料,需对被邀请人的意识形态有明确的清晰的认知,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邀请。

(三)邀请人需对被邀请人在学院的行为言论负、监督,一旦发现有任何问题,立即停止被邀请人在学院的一切活动并上报学校。

   四)光华讲坛、会议等内容需存档记录,并对其进行录音,事后对录音进行复听,一旦发现有任何问题,立即上报学校备案,停止被邀请人的一切在校活动。

五、档案管理

凡经学校资助的学术会议,主办单位会后应将全套会议文件及会议书面总结报科研处存档,以备查询和信息发布。

由学校资助学院(中心)举办的学术讲座,学术讲座后应向科研处提交学术讲座内容摘要和录音录相资料并以此作为报销依据。

、本方案已征集教师意见修订,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正式实施,解释权属太阳集团tyc151。

太阳集团tyc151

  ○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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