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151院光华讲坛申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给全院师生做好学术交流服务,搭建完备的学术交流平台,更好地组织我院光华讲坛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申报流程,规范申报手续,以及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学院经费,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二、使用范畴
此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在职教师邀请社会名流企业家、学界专家学者到校举办学术讲座等。每位邀请人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只能申报3场光华讲坛。
三、职责划分
光华讲坛的申报工作由邀请人提供讲座人及讲座内容具体信息,分管副院长和分党委书记负责内容审核和意识形态等审核,科研秘书负责向科研处申报和讲座挂网。因光华讲坛所产生费用需要报销,邀请人应在讲座前提前向学院申请,没有提前申请不予报销。
四、申报流程
1.邀请校外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的会议,负责人或邀请人应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提前进行政治把关和学术把关,需对被邀请人的意识形态有明确清晰的认知,提前向学院报备被邀请人的个人信息、学术背景、所属单位等材料。涉及邀请外国使领馆人员、外国使领馆推荐人员、台湾籍人员同时需提前1个月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起申报审批。
2.学院同意批准后,邀请人填写《光华讲坛申报表格》、《光华讲坛挂网信息》,并将邀请人(或指定光华讲坛所内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附件提前2周把相关申请表格和经费申请需求报给学院科研秘书。
3.科研秘书一般提前一周报科研处,科研处在讲座日前2个工作日将讲座信息挂上学校首页-学术讲座,邀请人自行查看挂网信息,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028-87092079。
4.每场光华讲坛学院可安排一位每学期教师seminar召集人和一位助研同学协助邀请人完成讲座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通知学院学生讲座信息、提前到达教室或会议室、准备好电脑和PPT、负责到场学生签到、现场学术评论、草拟讲座新闻稿等具体事宜。
五、光华讲坛费用报销流程
如果经费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光华讲坛的主讲人(仅限校外专家)可以报销差旅费用(包括国内经济舱往返机票费和在学院讲座期间的1-2晚住宿费),或者发放教授2000元/场,其他职称1000元/场的讲座酬金(税前)。光华讲坛的邀请人(主讲人非院内老师)可在来访结束一个月内,可报销最多800元的来访费用,该费用包括主讲人接送机、打印资料、购买讲座用品等,不可报销餐饮发票。若超期,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于太阳集团tyc151太阳集团tyc151。